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前处理、提取、硬胶囊制剂等车间综合扩建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
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xnhbxmys@163.com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前处理、提取、
硬胶囊制剂等车间综合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提取车间新增302平方米,成品库房新增1269平方米;新增1台6吨燃气锅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40m3/d扩增到100m3/d;新增生产设备45套。
建设单位: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三路20号
工程投资:总投资1315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前处理、提取、硬胶囊制剂等车间综合扩建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符合《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并且符合《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2、废气
燃气锅炉排放污染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中原料破碎工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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